表演(京昆器乐与民乐)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专业考试以中等艺术学校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和普通高中生所具备的专业素质为基础进行测试。表演(京昆器乐与民乐)专业以戏曲伴奏人才为主要培养目标,入学后将学习和参加戏曲音乐伴奏。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管弦乐: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2、打击乐:剧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注:①初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②除京昆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二)复试:(40分,低于25分为“不合格”)
1、管弦乐:
(1)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选,不可重复初试内容)
(2)剧目、曲目或曲牌视奏
2、打击乐:打击乐合奏
注:①复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②除京昆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三)三试:(60分)
1、 视唱练耳测试(10分):管弦乐,打击乐:
(1)听音记谱:①和声音程;②和弦;③节奏;④旋律
(2)视唱 :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各种调式。
2、乐理(笔试10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写的《音乐理论基础》)
3、综合艺术素质测试(面试40分):根据考生初、复试评定情况,进一步测试其综合能力。
二、录取方法:
1、复试成绩与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分。分乐器种类,同一乐器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的基础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不分乐器种类)可加文化分20分。
三、补充说明:
拟录取乐器种类如下:京昆打击乐4名、京胡4名、京二胡1名、月琴2名、三弦1名、民二胡1名、琵琶1名、扬琴1名、古筝1名、笛子1名、大提琴1名、笙1名、唢呐1名。
以上乐器种类在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实际情况(如某乐器无合格考生或未录满),个别乐器种类会有所调整。